纪晓岚《阅微草堂笔记》里面有很多冤家债主如何了结的故事,自己看了有点头大。因为这虽然是善法,毕竟是无法重复或者说无法解释的事情。但是古代的名人所作也一定有些道理,毕竟可以使一些不怕因果的人产生向善之心。所以在自己看过之后还是将其记录了下来。下面是两则有关这方面的故事。
有富室子病危,绝而复苏,谓家人曰:吾魂至冥司矣,吾尝捐金活二命,又尝强夺某女也,今活命者在冥司具状保,而女之父亦诉牒喧辩,尚未决,吾且归也。越二日,又绝而复苏曰:吾不济矣,冥吏谓夺女大恶,活命大善,可相抵,冥王谓活人之命,而复夺其女,许抵可也,今所夺者此人之女,而所活者彼人之命,彼人活命之德,报此人夺女之仇,以何解之乎?既善业本重,未可全销,莫若冥司不刑赏,注来生恩自报恩,怨自报怨可也。语讫而绝,欧罗巴书不取释氏轮回之说,而取其天堂地狱,亦谓善恶不相抵,是绝恶人为善之路也。大抵善恶可抵,而恩怨不可抵,所谓冤家债主,须得本人是也。寻常善恶可抵,大善大恶不可抵,曹操赎蔡文姬,不得不谓之义举,岂足抵篡弑屠城之罪乎?曹操虽未篡,然以周文王自比,其志则篡也。特畏公议耳。至未来生中,人未必相遇,事未必相值,故因缘凑合者,或在于数世之后耳。
梅村又言,有姜挺者以贩布为业,恒携一花犬自随,一日独行,途遇一叟呼之住,问不相识,何见招?